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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6-004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分类: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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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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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6-004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 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增持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5日复牌。
2016年1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总经理刘正斌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刘逸民先生、监事熊军先生、监事尚仁华先生、副总经理林小平先生的通知,其已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的股票,具体如下:
一、增持情况
增持人姓名 |
职务 |
增持数量(股) |
本次增持完成后持股数(股) |
刘正斌 |
董事、总经理 |
5000 |
5000 |
刘逸民 |
董事、财务总监 |
5000 |
5000 |
熊军 |
监事 |
5000 |
5000 |
尚仁华 |
监事 |
3000 |
3000 |
林小平 |
副总经理 |
6000 |
6000 |
合计 |
|
24000 |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前三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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