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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3—020号 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分类: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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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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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2013—020号 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概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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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3-020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董事李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法人,也未披露公司与这些关联方的交易情况;二是公司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关于研发支出合计数表述不实;三是公司将1000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一次性确认为2012年当期收益;四是三会运作、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方面不规范;五是公司与国中医药有限公司托管费后续事项仍未执行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予以警示,并要求公司十五名高管接受专题法律法规培训,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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